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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园(孵化室)日常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23-10-25 阅读次数:


1.创业团队必须保持本项目场地卫生以及门前卫生,每日不定时检查,每周检查若出现2次不合格,下发整改通知。连续两周未整改到位自动退出园区。

2.要求每家公司在其进门右手边墙上悬挂本公司营业执照等经营证件。

3.所有商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在商铺做饭,洗衣,住宿。(一经发现下发整改通知,次日未整改到位无条件自动退出园区)

4.所有商户不得在商铺内饲养各类宠物。(一经发现下发整改通知,次日未整改到位无条件自动退出园区)

5.商铺每日须有经营活动表现,若有外出经营内活动事宜请提前告知双创教育中心,连续3个工作日未开门(未告知),及下发书面通知,若在下发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交外出经营证明,将清退其商铺。

6.加强商铺的防火防盗安全意识,做到人走断电,不得使用各类大功率辅助制热工具(烤火炉,烘干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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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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