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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学院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1 阅读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化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学院决定启动2025年国家级、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立项原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旨在带动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通过项目形式进行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注重自主性、探索性、过程性、协作性和学科性。遵循“兴趣驱动、注重过程、鼓励创新”的实施原则,按照“自主选题、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要求,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2.申请人资格

(1)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并学有余力且主修专业课程无不及格的我校全日制1-3年级本科生,毕业生不参与项目申报;

(2)申请者原则上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小组成员必须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内容,成员有明确分工;

(3)申请者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合作项目;

(4)申请者必须自行联系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按照项目要求开展学习、研究与训练等工作;

(5)申报省级项目,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1-2年级学生;

(6)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要提供技术、产品或服务的支撑材料。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成果,提供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型产品或服务,在此基础上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3.指导老师资格

院内导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本次项目申报每位指导老师只能指导一个项目。同一指导老师指导的未结题项目数累计不能超过2项(2025年正在申报结题的项目按未结题项目计算);

企业导师要求其工作单位的业务范围与项目研究领域一致,且企业导师在该企业工作5年以上或担任企业部门经理以上职务,并具备熟练地沟通和指导技巧。

4. 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与大学生学习联系不紧密的;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已承担过项目重复申报的;项目参与人为非普通本科全日制在读大学生的。

5. 自2025年起,所有项目申报的研究经费将由申报者自行筹措。

(二)申报、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申请人根据项目类型选择填写对应的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套印一式两份)经指导老师签字确认,提交到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审核过后,以各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于6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统一将申报资料送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提交。(地点:兰园B座一楼大学生创业园,联系人:王浚川、朱灵19574421243)

 

 

张家界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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